校外實習心得影片競賽

 

​​​​​113年度第二梯次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3xFmy1v4SbtDK3Re6

**本梯次申請截止日期為:113年10月30日**


壹、競賽目的

為強化本校學生與產業接軌能力,透過與企業深度產學合作,本校各院或系多數已開設「校外實習學分」課程。為鼓勵更多學生參與實習,依據「東海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心得影片競賽實施辦法」,擴大舉辦國內、外實習心得影片競賽活動,藉此競賽展現學生實務成果及各地方的經驗分享。

 

貳、參賽資格

一、資格限制:

(一)申請者須為在校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EMBA學生),並修習本校院、系開設之專業實習課程。學生至少需完成合約書80%的實習時數,且該課程應符合本校「校外實習課程系所自我評鑑實施要點」,方可提出提案。惟實習型態不包括實作、見習或校內單位實習。
(二)學生得以個人或團體形式參加計畫;以團體形式參賽者,組隊人數不限,惟須推舉一名成員為申請代表。
(三)每位學生在學期間,無論以個人或團體形式參賽,僅能獲得一次補助。每梯次申請僅能選擇個人或團體之一形式參賽,不得兼具。
(四)每梯次僅能以個人或團體形式擇一申請;以團體形式申請者,成員不得包含曾獲補助之學生。
(五)在學期間,每位學生以補助一次為限。

二、申請方式:

(一)採自由報名參加(線上報名),並上傳繳交 3 分鐘(含)以內實習心得影片作品。
(二)將作品上傳至個人YouTube 設定非公開,解析度需有1280x720以上,並提供連結,作品命名格式:系級_學號_姓名_作品名稱。(例如:環工四A_ S2002302_王海_作品名稱)。

(三)當學期畢業生,如已完成80%實習簽約之時數,可先以其他證明文件佐證實習之行為,經院或系所認可用印後上傳至報名資料表中,並於實習結束後補交實習課程學生回饋問卷表 、完整實習時數證明文件及實習成績證明至實習中心留存。(如未於離校前完成資料補件者,將不予核發補助金)

 

參、受理申請時間:全年度分兩梯次受理。

一、第一梯次:每年度5月1日至7月30日
二、第二梯次:每年度9月1日至10月30日

※註:113年度自第二梯次開始辦理

 

肆、獎勵內容

一、 獎勵方式:(以作品為單位評分)

金獎(一組):獎金壹萬元整,獎狀一紙。
銀獎(一組):獎金捌仟元整,獎狀一紙。
銅獎(一組):獎金陸仟元整,獎狀一紙。
佳作(三組):獎金貳仟元整,獎狀一紙。

二、本獎金經費來源依據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或校內其他預算核定補助,補助金額得依實習與學生成就中心(以下簡稱實習中心)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
三、團體得獎隊伍請以申請人簽領收據,並同意該獎項計入該員年度個人所得,獎品領取與分配由隊伍自行協調。若有任何疑義,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尊重得獎者之協議概不涉入。 

 

伍、評選流程:評審流程分為「資格審查」及「作品審查」二個階段。

一、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及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資格審核,並淘汰屬於限制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二、作品審查:由本校實習中心聘請校、內外相關專家或學者數名進行評審。

(一)評分標準

1. 主題精神與內容(40%):影片內容與實習之主題契合度、創作理念與情感共鳴度、內容論點與思路之邏輯性。
2. 創意發想(30%):作品呈現之創意發想表現。
3. 製作技巧(30%):影片製作之流暢度、完整性。

(二)名次計算

1. 彙總參賽作品評比指標分數,依總分由高至低轉換為序位數。(分數高者序位數為一,次高者序位數為二,依此類推)。
2. 彙總參賽作品之序位數,由低至高轉換為名次。(序位數最低者為第一名,次低者為第二名,依此類推,選取前3名、優選及佳作等獎項)。
3. 前項規定如仍無法決定名次時,由評審委員會討論決定。競賽獎項未達評審標準者,得以從缺辦理。

(三) 評選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評選,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四) 獎項由評選委員會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若有「從缺」,該獎金得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

 

陸、得獎公布:
將於報名結束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分項目進行評分,彙總成績後依排名次序公布至實習中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