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導師
宗旨
推動企業導師制度,透過業界專家擔任「導師」提供經驗交流及傳承,引領本校學生瞭解目前產業趨勢和提升就業市場職能。
企業導師資格
- 大專以上學歷。
- 符合系所專業需求之業界人士,並具有五年以上之相關實務經驗或具專門技術。
- 可協助本校老師進行課程產業加值。
- 可協助畢業生提升自我職涯規劃知能者。
- 具有服務熱忱之企業主管或專業人員。
- 所服務之企業應與本校簽署實習合作關係。
- 具備良好品德。
企業導師執掌
- 協同校內授課教師至少1門課程進行產業加值。(學校遴聘企業導師協同教學之課程,應由授課教師全學年主持課程教學,並以授課教師為主、企業導師為輔協同授課)。
- 任期間應提供2名以上實習名額/就業職缺並公開於本校THU人才網。
- 提供產業發展及市場趨勢供本校師生諮詢。
- 每學年應輔導2名以上學生,傳授業界實務所需知識、技能及相關經驗之傳承與技術指導。
企業導師聘任程序
- 尋找合作系所及老師。
- 遴選由合作系所於每年六月底前提出。
- 繳交申請表至教務處實習與學生成就中心。
- 企業導師遴聘委員會資格審查。
- 通過名單造冊,送請校長。
- 正式聘任,頒發聘書,每學年一聘。
- 企業導師申請表
企業導師考核
各系應於導師任期結束前2週完成蒐集「導師成果報告」至本校教務處實習與學生成就中心備查,供續聘之參考。
企業導師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113年6月1日止。
112年度企業導師介紹
承辦人員:郭欣慈 分機2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