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111年度教師社群申請辦法
壹、 成立目的
為使教師能有更開放的思考及跨領域教學知能,與不同領域的教師進行合作,鼓勵積極從事教學的精進與創新,並和學生共學共創。教師可依議題需求組織教師社群,經由定期的聚會,逐次發展出跨域教材、跨域課程模組、跨院系的整合式課程、學習服務團隊以及各種類型的學程等。其主要目的包括:
貳、 社群類別
1. 「共學共創社群」
執行方向:透過社群機制,把學生放到真實的場域中,教師以專題研究、實習、產學合作等不同的方式,讓師生在實際的場域中一同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嘗試提出解決方案,甚至落實為具體行動,讓教師與學生在場域中真正獲得轉化知識的機會。
經費說明:初始經費為2萬元,需先至少有1名社群成員參加教務處教師增能活動或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相關講座並提出證明才能進一步申請增額業務費補助。指導學生申請學生自主學習社群可獲得增額業務費補助5,000元,學生自主學習社群通過可再獲得增額業務費補助5,000元,經費上限40,000元。
2. 「數位教學社群」
執行方向:以發展數位教學為目的,教學發展中心將協助課程進行數位教學法的開發或推動數位課程及教材的製作,透過輕鬆、活潑的方式再配合多媒體的文字、影像、聲光、動畫等特性,使學習者提升學習興趣與動機,並增進學習成效,發展數位教材、線上課程等數位教學模式。(以進攝影棚拍攝課程為主)
經費說明:初始經費為2萬元,需先至少有1名社群成員參加教務處教師增能活動或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相關講座並提出證明才能進一步申請增額業務費補助。參加苗圃工作坊可獲得增額業務費補助10,000元,經費上限40,000元。
3.「教學跨域創新社群」
執行方向:針對特定關鍵能力或基礎素養,作為課程主題橫向貫串,如在地實踐力、敘事力、運算思維力等,作為教師社群教學研議之軸心,藉由教學社群設計,辦理相關研習、社群共同備課、相互關課及集體議課,以提升數位及創新教學能力,維持內在創新動能。
經費說明:初始經費為15,000元,需先至少有1名社群成員參加教務處教師增能活動或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相關講座並提出證明才能進一步申請增額業務費補助。參加第1場苗圃工作坊可獲得增額業務費補助5,000元,參加第2場可獲得增額業務費補助10,000元,參加第3場可再獲得增額業務費補助10,000元,經費上限40,000元。
4.「探索教學社群」
執行方向:以銜接108課綱為主要目的,探索教學創新及投入跨領域教學,並定期聚會舉辦跨域、創新、數位應用等議題的研習會或工作坊。
經費說明:初始經費為10,000元,需先至少有1名社群成員參加教務處教師增能活動或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相關講座並提出證明才能進一步申請增額業務費補助。社群成員1人申請通過創新課程可獲得增額業務費補助5,000元,參加苗圃工作坊可獲得增額業務費補助10,000元,經費上限30,000元。
5. 「教學研究社群」
執行方向:以協助申請當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為對象,社群成員內有一名申請當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即可申請。
經費說明:初始經費為30,000元,社群成員1人申請通過創新課程可獲得增額業務費補助5,000元,參加苗圃工作坊可獲得增額業務費補助10,000元,經費上限50,000元。
參、 社群成員
由一位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以跨院系為原則,成員人數至少三人以上(不含召集人),由教師自行提出申請,教師每人至多能參與二個社群,其一必為社群召集人。
肆、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3月4日 (五)下午5:00截止收件,將申請書電子檔及經費規劃表Mail至eductl@thu.edu.tw,於信件主旨註明「教師社群申請-社群」。
伍、 審核標準
一、現有教學問題或議題描述之具體化與完整性(30%)。
二、確定社群聯絡窗口(20%)。
三、教學精進或社群運作規劃完整性與實踐性(50%)。
陸、 審核通過公告
審核結果將於收件截止日後一個月內公告至東海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首頁及Facebook粉絲專頁,並另以e-mail通知社群召集人。
柒、 經費補助說明
一、增額業務費補助申請期限為佐證事蹟生效後一個月內,若超過一個月則恕不受理,最後申請期限為10/31。
二、數位教學社群工讀經費最高可達20,000元整,協助數位課程及教材製作其他類型社群工讀經費最高8,000元整,工讀金以200元/時(含保險)計算。
三、111年度之教師社群執行期間及經費核銷期限為計畫審核通過後至111年11月30日(三)。
四、活動舉辦後請於一個月內將相關資料(簽到表、議程或海報、活動相關收據、講者收據和交通費票證)繳交至教發中心,以便辦理核銷,逾期不予辦理。
五、經費來源為111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捌、 成果檢核
受補助教師自組社群應於111年11月30日(三)前繳交「社群成果報告」,說明社群執行狀況與成效。各類型社群於兩次分享會前繳交簡報,分享會時間另行公布。若未達成以下項目,將影響未來申請社群資格。
一、教師社群分享會參與(教師必須實際上台分享及參與,不得助理代理)。
二、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內容須包括成果說明、社群運作和執行說明及社群執行之成效檢討與改善建議。
玖、 承辦窗口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謝豐吉,分機22536,信箱:eductl@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