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退学/复学

休学

  1. 学生证。
  2. 休学申请书 (内容包括系级、学号、姓名、休学原因、休学期间、家长同意盖章)。
  3. 领取离校手续单,至手续单所列单位盖章后,缴回注册课务组换领休学证。

退学
    一、自请退学:

  1. 学生证。
  2. 退学申请书(未满二十岁以上学生,须经家长或监护人签章同意)。
  3. 办理离校手续,请依手续单所列单位完成核章后,缴回注册课务组。
  4. 申请及核发修业证明书。


     二、学业不及格退学:

  1. 学生证。
  2. 注册缴费单收据 (未缴学杂费者免)。
  3. 办理离校手续,请依手续单所列单位完成核章后,缴回注册课务组。
  4. 申请及核发修业证明书。

复学

  1. 学生休学期满,次学期应依本校规定期限完成注册复学手续。
  2. 如拟继续休学并合于休学条件者,须于应复学之当学期上课开始日前重新申请休学。
  3. 休学逾期未复学或逾期未申请休学,经通知至当学期加退选截止仍未注册复学或未申请休学者,视为无意愿就学,应予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