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抵免

學生入學前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學分,得由本校酌予抵免其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學分;學生抵免學分依本校抵免學分辦法辦理。
1.繳交原肄(畢)業學校之歷年成績單。
2.註冊時於系辦領取個人抵免申請單。
3.確認無誤,於抵免申請單簽名後交回系辦或註冊課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