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 教務處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Tunghai University---【農業部林業試驗所】提供大專院校113年寒假實習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提供大專院校113年寒假實習

  • 分類 : 職涯/徵才 / 職涯/徵才

【實習對象】

國內外各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學生、研究生,以就讀相關林業學(科)系學生爲主,並以下列學生優先錄取:
(一)與本所簽訂學術合作協議學校之學生。
(二)基於本所業務所指導之學生。

實習名額請參閱附件二。

【實習時間與時數】

113年1月8日起至113年2月7日止,實習期間比照本所員工上下班時間,每日上下班時間為早上8時至9時起至下午5時至6時止,中午休息時間1小時,整日出勤時間需滿8小時,並應依規定至實習研究室或指定地點處簽到(退)

【應徵方式】應徵前請務必先向就讀系所了解實習學分修習規範

(一) 申請程序:統一由學校報名,收件時間為11/27

  1. 各校接獲本所分配名額後,轉知所屬系所申請。
  2. 欲申請實習之學生,應檢附「實習生個人報名表」(格式由所屬系所自訂),交由所屬系所承辦人統一收件審核。
  3. 各系所上開表件審核後,薦送所屬學校統一報名(報名單格式由本所提供)。
  4. 本所將依各校所提需求名額辦理分發,並得視實際情況增加實習名額。

【其他注意事項】

(一)  考評方式

  1. 實習生報到後,本所將給予實習前講習,並告知實習安全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2. 實習生實習期間應遵守本所相關規定,準時到班,不得隨意缺席。因故必須請假時,應填寫假單,向指導人員請假。
  3. 實習期間經考核確實不能勝任實習工作,或請假時數超過全程實習時數之百分二十以上者,本所得終止實習。
  4. 實習生於實習完畢後,由本所填寫「實習考核表」函寄各校承辦人轉送所屬系所,惟各校如有自訂之實習考核表之格式,則依各校既定格式填寫。

實習結束後一週內,須繳交實習成果紀錄表及實習生出勤簽到(退)表,並由各單位彙整收齊後送交本所人事室,若各大專院校有要求評分者,由實習指導員評分後送人事室統一函知各大專院校。

(二)  規範事項

  1. 報到當日 應 先至本所人事室領取 「實習報到單」、「實習成果紀錄表」及「實習生出勤簽到單」,於知悉實習生實習應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後,再至各組或各研究中心辦理報到;考量各研究中心路途遙遠,實習學生得逕至各研究中心報到後,再副知本所人事室。
  2. 實習生至各組或各研究中心報到後,於實習前,請各實習指導員介紹實習環境及實習內容,使實習生更加瞭解實習性質,並提升其實習通識智能。
  3. 實習期間比照本所員工上下班時間,每日上下班時間為早上8時至9時起至下午5時至6時止,中午休息時間1小時,整日出勤時間需滿8小時,並應依規定至實習研究室或指定地點處簽到(退),不可請他人代簽,如校方需本所開立相關實習時數證明,將以此為依據,故請勿遲到或早退。
  4. 工作敬業樂群,遵守本所門禁,不可隨意外出或請假。請假須於事前經實習指導人同意,並請實習生親筆敘明請假事由及簽章,若有緊急事情需請假,應以電話告知實習指導人並經同意,事後依規定辦理請假事宜。
  5. 因事暫時離開座位,應向實習同學或實驗室人員告知去處。
  6. 上班時間應注意服裝儀容整潔及談吐禮貌,並禁止於上班時間吸煙、酗酒、聊天、嬉戲、賭博、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舉止。
  7. 應抱持虛心、積極、主動求知的精神,遇有疑惑請主動請教實習輔導員。
  8. 實習期間應遵守本所規定,且願意接受安排與指導。若有嚴重不當行為,本所得立即終止實習,實習人不得異議。
  9. 上下班途中應注意交通及行車安全,並遵守交通規則,如遇有山區路況不佳,應小心慢行。
  10. 實習期間,無論是實驗室或野外操作,應遵守相關規定,注意自身及實習場所安全。凡與單位實習無關之機具設備,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對於實驗操作過程若有不清楚時,應洽詢指導人員,以免發生危險及危害公共安全。
  11. 進入實習場所從事實習工作時,應遵守實習單位之作業安全規定。
  12. 實習中如發生意外,應於第一時間告知指導人員或各單位 主管,切勿擅自處理。
  13. 實習時間外之私人活動,應避免出入不正當或危險場所。
  14. 實習期間應簽署保密同意書,相關研究資源與材料及資料檔案之建置,非經同意,不得複製或攜出實習單位,違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附件四實施要點)
  15. 嚴禁將研究相關資料貼上網路,亦不可將無關研究而對本所形象造成負面影響的文字、圖片等資料貼上網路。若有上述嚴重不當行為,本所得立即終止實習,實習人不得異議。

【實習待遇】

  1. 本所提供之實習屬無薪性質,食宿及交通請自理。
  2. 本所不提供保險,請各學校提供或協助實習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等事宜,並於報到前1週傳真或掃瞄實習生之保險資料送本所承辦人備查。

【聯絡資訊】

學校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郭欣慈
電話:分機22526
電子信箱:sincih@thu.edu.tw

有關本申請作業須知之疑義,請逕洽林業試驗所人事室
電話:(02)23039978-1228
傳真號碼:(02)2370-9100
電子信箱:personnel@tfri.gov.tw
聯絡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53 號

其他詳細內容請見附件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