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需配合系所實習課程辦理,請於參加甄選前告知系所,並與系所確認本實習是否符合系所實習課程與學分認列標準,若未符合系上標準,則無法認列實習課程學分,亦影響實習保險/合約保障,請同學務必留意。
【甄選對象】18歲至4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於臺北市設籍、求學或就業之青年,另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並持簡章規定之語言檢定證明。
【申請方式】
【聯絡資訊】
逕洽計畫辦公室窗口(電話:03-591-8476;電子郵件:115youthintern@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