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需配合系所實習課程辦理,請於參加甄選前告知系所,並與系所確認本實習是否符合系所實習課程與學分認列標準,若未符合系上標準,則無法認列實習課程學分,亦影響實習保險/合約保障,請同學務必留意。
【實習對象】不限科系及年級
【實習期間】115年7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
【實習待遇】依據「俊逸文教基金會2026年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辦法」規定,本項實習不支付任何報酬
【申請方式】
【聯絡資訊】
俊逸文教基金會 蘇小姐,電話:06-2157524,E-MAIL:justinsu5813@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