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 教務處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Tunghai University--教学发展中心公告-【教发中心公告】108-2【教务处教学发展中心课程协助教学助理审查公告】

【教发中心公告】108-2【教务处教学发展中心课程协助教学助理审查公告】

  • 單位 : 教务处
  • 分類 : 教学发展中心公告
  • 點閱 : 861
  • 日期 : 2020-03-16

一、108学年度第2学期教务处教学发展中心课程协助教学助理(TA)申请案,共计419案,业经「教务处教学助理审核小组」审查完毕,核定通过课程名单请参阅附件一

二、本阶段审查根据「108-2课程协助教学助理申请办法」,依据各课程选课人数(更新至109年03月12日上午10时)为配置标准,本次补助核给原则与顺序如下:
(一)大班TA:
1.修课人数达80人(含)以上,每门补助1名。
2.必修课程修课人数为80人以下申请之课程,视本学期补助经费而定。
(二)实验TA:限系所专业课程,需带领学生进行实验操作,
1.修课人数达40人(含)以上,每门补助1名。
2.必修课程修课人数为40人以下申请之课程,视本学期补助经费而定。
(三)全英TA:限系所专业课程(不含大一、大二英文、选修英文、第二外国语课程),课程备注栏需注明英文授课或英语授课,且修课人数达30人(含)以上,每门补助1名。
(四)创新课程TA:限经系、院课程委员会及教务处审核通过之深碗型课程,每门补助1名。
(五)数码课程TA:
1.远距课程TA:限开设于校内,且经系、院、校课程委员会及教务处审核通过之远距课程,每门补助1名。
2.程式设计课程TA:限通识中心开设之「逻辑思维与运算」课程:
(1)选课代码为3331-3359、3364:依班级修课人数比例核定TA名额,单门课至多补助5名。
(2)选课代码为3362、3363:修课人数达30人(含)以上,每门补助1名。
※申请第二门课者将视整体申请情形及班级人数多寡进行核定

三、依据台教高(五)字第1070199230C号函,自108年2月1日起,学生兼任教学助理全面纳保,归属劳僱型,另依据本校「东海大学学生兼任助理学习与劳动权益保障处理要点」办理,敬请教师与学生依其聘任目的与服务内容,共同确认教学助理劳僱关系,说明如下:
(一)谓其协助无学习目的之课程事项,且协助事项有安全顾虑,以提供劳务获取报酬之兼任行政助理。
(二)工作内容:请参阅「东海大学教学助理制度施行细则」第二条(附件二),实际工作内容由授课教师于合理范围内进行安排。
(三)聘期:109年04月01日- 109年06月30日,于聘期内本校为其加劳工保险、劳工退休金及补充保费。
(四) 助学金:第一个月2,600元整;第二至第三个月,每月2,500元整。每月工作时数勿超过15.5小时
注意:劳僱型TA每月须扣缴个人保费244元整,缴纳至劳保局办理加保;若未按时缴交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书(良民证)同意与声明书约书劳保加、退保申请表及仅外籍生需缴交之外籍生被保险资料表、有效期限内之工作证正面影本、居留证正面影本,延迟后续行政作业,将延误起聘时间,则助学金将依实际聘期,予以调降。若未按时缴交出勤记录表,则将延误薪资核拨时间。
104-2起学生担任TA,均以2门课为限,不可同时担任3()课程以上之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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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师及教学助理务必协助于109.03.24(二)下午17时前提供TA聘任单、个人资料、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书(良民证)及约聘相关表单,以利准时起聘

四、教师获补助后之责任与义务:
(一)不得要求TA代理上课。
(二)不得要求TA从事与课程教学无关之事务。
(三)应于合理且合法范围内支配TA工作份量及时数。
(四)考核TA期末工作报告。
(五)学期末填写TA教师评鑑表。
(六)获配置之课程须使用本校数码教学平台进行教学。

五、承办单位/承办人:教务处教学发展中心/李儒芸(分机:2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