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說明:
為鼓勵高中職應屆畢業生透過職場、學習及國際等體驗,累積多元經驗,更清楚自己未來目標。本部自 106 年起推出「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分為以下兩計畫:
(一)「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搭配「青年儲蓄帳戶」(職場體驗),由本部及勞動部每月分別補助新臺幣 5,000 元,至多 3 年,作為青年未來就業、就學或創業之用。
(二)「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學習及國際體驗)則透過國內外志願服務、壯遊、達人見習等學習類型,訓練青年企劃能力,探索並確立人生方向。
二、申請資格: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
青年體驗學習計畫 |
1.就學管道入學資格認定,以日」方式計算,2 年計畫者,職場體驗或執行計畫至少應累計 600 日以上;3 年計畫者,至少應累計 900 日以上。110 年度三年期程與111年度二年期程參與方案學生計算至 113 年 9 月16 日止。 |
1.就學管道入學資格認定,以日」方式計算,2 年計畫者,職場體驗或執行計畫至少應累計 600 日以上;3 年計畫者,至少應累計 900 日以上。110 年度三年期程與111年度二年期程參與方案學生計算至 113 年 9 月16 日止。並須完成雙週誌應填篇數、依限期提出成果報告。 |
2.上述 2 年或 3 年計畫期程,以青年第 1 次依該計畫媒合就業,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 |
2.上述 2 年或 3 年計畫期程,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審查通過之青年計畫執行起始日起算至結束日止。 |
3.以 2 年計畫期程報名或申請各就學管道者,須符合 2 年計畫入學資格認定;以 3 年計畫期程報名或申請各就學管道者,須符合3 年計畫入學資格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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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青年提出變更計畫期程申請並經審查通過,以審查通過後之計畫期程為報名及入學資格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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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方案就學管道報名資格為參與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 2 年以上並符合申請次數及期限者。報名時如尚未期滿,得先准予考生報名就學配套,實際入學時,須符合就學管道入學資格認定,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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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屆時不符合參加就學配套資格或無意願轉系者,請學校協助學生回原錄取學系就讀。 |
三、申請時間:114/4/14(一)至4/16(三)。
四、申請程序:請備妥下列資料,於上班時間內繳至註課組。
1.體驗學習報告書( https://www.edu.tw/1013/,路徑:資料下載→體驗學習報告書)。
2.轉系申請表(如附件)。
3.歷年成績單1份。
五、公告甄試日期及地點:114/4/18(五)於註課組網頁公告甄試名單、時間與地點。
六、公告轉系結果:114/4/23(三)於註課組網頁公告轉系核定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