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 教務處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Tunghai University--教學發展中心公告-【課程面】東海大學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創新課程開放申請

【課程面】東海大學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創新課程開放申請

  • 單位 : 教務處
  • 分類 : 教學發展中心公告
  • 點閱 : 575
  • 日期 : 2025-08-12

東海大學114學年度第二學期 創新課程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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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模組申請表下載】【院微學分申請書下載】【微課程申請表下載】【學生自主學分課程申請書下載】    (點選文字可下載相關表單)

壹、 目的

本校積極推動跨領域人才之培育與學生自主學習風氣的養成,並致力於打造一個兼具彈性、多元與融合特質的教學創新場域。首先,透過鼓勵教師共同設計跨領域課程模組,打破傳統學科疆界,讓不同學系背景的學生能在相互對話與合作中激盪出整合性知識與多元觀點;其次,藉由院微學分課程的推動,以演講或互動式課程形式,引導學生主動接觸多樣化領域,並培養其自我規劃學習主題的能力;再者,微課程的設計則補足院、系整合課程中所可能不足的知識環節,針對特定主題進行系統性學習,提升學生在特定領域所需具備的基礎素養與技能;同時,也鼓勵學生透過自主學分課程主動提出學習需求,攜手專業教師共同規劃課綱內容,並邀請對同一主題有興趣的同儕共同參與,建立具自主性與社群性的學習場域。透過上述多元課程模式的整合與實踐,期能培育具備系統思維、跨域整合與創新應用能力的未來人才,實現在教學與學習上的深層轉化。

(請詳閱附件一與下方公告內容後,提出申請)

貳、 創新課程類別說明

   創新課程分為以下四種類別:

1.「課程模組」【課程模組申請辦法-中英文版本】 (點選文字可詳閱辦法)

  • 由教師提出申請。跨系跨院皆可申請
  • 經費補助與說明:提供業務費補助新臺幣35,000元,供審核通過之課程模組於該學期內執行使用。

2.「院微學分課程」【院微學分申請辦法-中英文版本(點選文字可詳閱辦法)

  • 由院提出申請。
  • 補助經費與說明:若為3學分課程則提供業務費補助新臺幣35,000元,若為2學分課程則提供業務費補助新臺幣30,000元,若為1學分課程則提供業務費補助新臺幣25,000元,供審核通過之院微學分課程於該學期內執行使用。

3.「微課程」【微課程申請辦法-中英文版本(點選文字可詳閱辦法)

  • 由院、系提出申請。
  • 補助經費與說明:提供業務費補助新臺幣10,000元,供審核通過之微課程於該學期內執行使用。

4.「學生自主學分課程」【學生自主學分課程申請辦法-中英文版本(點選文字可詳閱辦法)

  • 由學生發起,提交學院提出申請。
  • 補助經費與說明:提供業務費補助新臺幣20,000元,供審核通過之學生自主學分課程於該學期內執行使用。

參、 申請資格

課程模組、院微學分、微課程 :本校教師(含專、兼任)皆可提出申請;

學生自主學分課程 :由本校在學學生10名以上共同發起,由院提出申請。

肆、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 114年12月5日 (五)12:00 截止,將申請書(內含經費規劃表、議題對應表)電子檔、院系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或院系務會議紀錄至catherine17@go.thu.edu.tw,於信件主旨註明「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創新課程申請」。審核結果將於教學發展委員會進行初複審後,於複審後一周內將結果以e-mail通知各組申請教師。

*申請應檢附文件:

    申請課程模組:請附上申請書、模組聯絡窗口之系務會議會議記錄、所屬院之會議紀錄

    申請院微學分、學生自主學分課程:請附上申請書、院會議記錄

    申請微課程:請附上申請書、系會議紀錄

伍、 審核原則

課程模組

一、課程主題與內容設計:申請表清楚論述課程進行方式,且課程內容規劃符合課程模組主題。

二、跨域合作:課程設計涵蓋跨系合作精神,提供學生跨領域學習機會。
院微學分

一、演講或互動式課程主題彼此相關且符合課程內涵。

二、清楚訂定演講或互動式課程之辦理週次。

微課程

一、課程規劃:申請表清楚論述課程進行方式。

二、與院、系整合式課程之關聯:課程內容規劃與院、系整合式課程高度相關。

學生自主學分課程

一、課程主題與內容設計:申請表清楚說明課程具體進行方式,且課程內容符合課程主題。

二、課程目標:課程目標具體且明確。

三、課程評量方式:評量方式制訂明確配分比例。

四、學習方法規劃:配合課程設計,以規劃合宜之學習方法。

 

陸、 經費補助說明

  1. 經費使用原則與說明,請先參閱【高教深耕計畫經費核銷說明114.02.13】(若有115年更新版本,將盡速公告更新)
  2. 核銷需檢附之各式表單,請詳見【115年創新課程各式核銷表單】煩請務必使用115年新式表單,感謝配合。
  3. 依審查通過金額,核實支用及核銷,用以支應課程執行及活動需要,相關核銷程序及憑證應依行政程序於開立一個月內,繳至教發中心核銷,得支用於講座鐘點費、專題演講費、引言費、審查費、講者交通費、膳費、一般事務費、印刷費、保險費、對學生之獎助等項目。(請先參考附件三、114年度創新課程之補助經費執行手冊作為規劃基準)
  4. 核銷單據皆須以正本辦理核銷。
  5. 經費來源為115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各項經費支用須符合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逾期或附件不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 

柒、 成果檢核  【創新課程期末成果報告-115年(空白格式)(點選文字可下載格式)

  1.  依申請辦法第五條規定,如經審核通過,需於當學期期末繳交「成果報告」,內容須包括教學方法和課程成效的評估方式。請於115年7月10日(五)前繳交。
  2.  配合參與教發中心舉辦之創新課程成果分享會,分享會將於115年4月底舉行。

捌、 承辦窗口

         教務處 教學發展中心 陳欣慧小姐,分機22528,信箱 catherine17@go.thu.edu.tw

 

附件一:114-2創新課程說明     
附件二:各類創新課程申請辦法(中英文版) 
  【課程模組申請辦法-中英文版本】【院微學分申請辦法-中英文版本【微課程申請辦法-中英文版本【學生自主學分課程申請辦法-中英文版本
附件三:114年度創新課程之補助經費執行手冊
#注意#  請使用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申請書填寫申請
申請表單:【課程模組申請表下載】【院微學分申請書下載】【微課程申請表下載】【學生自主學分課程申請書下載】    (點選文字可下載相關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