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 教務處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Tunghai University---【教學助理公告】111-2 課程協助教學助理審查公告

【教學助理公告】111-2 課程協助教學助理審查公告

  • 單位 :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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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 2023-02-24

一、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課程協助教學助理(TA)申請案,共計375案,業經「教務處教學助理審核小組」審查完畢,核定通過教學單位補助清單請參閱附件一

二、本階段審查課程協助教學助理補助核給原則與順序如下:

(一) 根據「111-2課程協助教學助理申請辦法」,依據各課程修課人數為配置標準:

(1)大班課程TA:修課人數達75人(含)以上,每門補助1名;達120人(含)以上,每門補助2名。
(2)實驗課程TA限系所專業課程,需帶領學生進行實驗操作,修課人數達40人(含)以上,每門補助1名。
(3)全英課程TA:限系所專業課程(不含大一、大二英文、選修英文、第二外國語課程),課程備註欄需註明英文授課或英語授課,且修課人數達30人(含)以上,每門補助1名。
(4)創新課程TA:限經教務處審核通過之課程模組,每組補助1名。
(5)數位課程TA:
     1.遠距課程TA:限開設於校內,且經系、院、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處審核通過之遠距課程,每門補助1名。
     2.程式設計課程TA:限全校共同必修「AI思維與程式設計」課程及議題導向領域選修程式設計課程:
        A.限全校共同必修「AI思維與程式設計」課程及議題導向領域選修程式設計課程(選課代碼為4181-4203及8050),依班級修課人數比例核定TA名額,單門課至多補助2名。
        B.限系所專業課程,其必修科目表經核定可替代基礎課程「AI思維與程式設計」者,且修課人數達30人(含)以上,得申請1名。
 (6)大學先修課程(AP)TA:限系所基礎課程,其授課對象為高中學生,每門補助1名。

(二) 依據本學年度教學助理預算經費核定補助名額配置。

※申請第二門課者將視整體申請情形及班級人數多寡進行核定。

三、依據臺教高(五)字第1070199230C號函,自108年2月1日起,學生兼任教學助理全面納保,歸屬勞僱型,另依據本校「東海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辦理,敬請教師與學生依其聘任目的與服務內容,共同確認教學助理勞僱關係,說明如下:

(一) 謂其協助無學習目的之課程事項,且協助事項有安全顧慮,以提供勞務獲取報酬之兼任行政助理。
(二) 工作內容:請參閱「東海大學教學助理制度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七款(附件二),實際工作內容由授課教師於合理範圍內進行安排。
(三) 聘期:112年03月17日- 112年06月17日,於聘期內本校為其辦理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及補充保費。
(四)助學金:112年03月,每月1,500元整;112年04月至05月,每月3,000元整;112年06月,每月1,500元整。(112年03月及112年06月,每月工作時數勿超過8.5小時;112年04月至05月,每月工作時數勿超過17小時。)

※注意:勞僱型TA每月須扣繳個人保費本國籍生266元整/外籍生244元整,繳納至勞保局辦理加保;若未按時繳交同意與聲明書契約書勞保加、退保申請表及僅外籍生需繳交有效期限內之工作證正面影本居留證正面影本,延遲後續行政作業,將延誤起聘時間,則助學金將依實際聘期,予以調降。若未按時繳交出勤記錄表,則將延誤薪資核撥時間。

※自104-2起學生擔任TA,均以2門課為限,不可同時擔任3門(含)課程以上之TA。 

                     

四、教師或教學單位獲補助後之責任:

(一) 不得要求TA代理上課。
(二) 不得要求TA從事與課程教學協助無關之事務。
(三) 應於合理且合法範圍內分配TA工作份量及時數。
(四) 考核TA期末工作報告。
(五) 學期末填寫TA教師評鑑表。
(六) 獲配置之課程須使用本校數位教學平台進行教學。

五、承辦單位/承辦人: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李昀潔(分機:22532)

 

附件檔案
附件一、核定清單(課程協助TA) 附件四、約用相關表單
附件二、東海大學教學助理制度施行細則 附件五、紙本表單填寫範例
附件三、聘任低年級學生申請單  

 

相關連結
連結一、TA聘任單:https://ithu.tw/2gXXj
連結二、TA個人資料:https://ithu.tw/HEk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