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 教務處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Tunghai University---【教發中心公告】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 教學卓越計畫教學助理(TA)申請
【教發中心公告】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 教學卓越計畫教學助理(TA)申請
- 單位 :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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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閱 : 1714
- 日期 : 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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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105年教學卓越計畫
105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TA)申請辦法
一、目的:
為協助減輕教師授課負擔,並培養學生教學能力改善學習品質,參與以課程學習為主要目的之教學活動,本校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提供教學助理,以提升學生課業學習之成效。
二、申請規範與配置標準:
1.授課教師依所需之教學助理類型,以1門課程為單位提出申請。
2.修課人數以加退選課程截止後,選課系統人數為基準。
3.每門課僅能申請1種類型之教學助理,且同授課教師至多申請2門課程之教學助理。
4.以單門課程(選課代號)提出申請為原則,同一門課程分班授課(同課名、同授課教師),不可合併計算人數。
5.教學助理類型:
- 實驗型課程教學助理:限系所專業必修課程,需帶領學生進行實驗操作之課程,且修課人數達40人,得申請核給1名教學助理。
- 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系所專業必修課程,其課程備註欄註明英文授課或英語授課,且需協助語文輔導教學者,修課人數達30人,得申請核給1名教學助理。
※本項目不含大一、大二英文、選修英文、第二外國語課程。
- 大班課程教學助理:限大型班級且需行政事務協助,修課人數達80人,得申請核給1名教學助理。
三、補助優先條件:
- 依據上述3項類型之申請數及每學期教學卓越計畫經費核給。
- 以必修課優先核給,若教師重複申請同一類別將擇一補助之。
四、教學助理實習內容:
協助帶領分組討論、教學示範、實驗操作、習題演練、課業諮詢、準備教材、批改作業、維護設計課程之數位教學平台、督導學生學習教學輔導等。
五、教學助理申請身份與資格:
1.身份:以碩士班或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成績優良之本校在校學生為主。
2.凡與本校課程相關之學習型教學助理,應選修「教與學實務實習」課程,完成教學助理各考核項目,其課程內容與評量標準依照「東海大學教學助理選課要點」辦理;勞雇型教學助理,應依照本校聘任流程,完成勞僱契約簽屬與加保作業。
六、教師獲補助後之義務
- 不得要求教學助理代理上課。
- 不得要求教學助理從事與課程教學無關之事務。
- 應於合理與合法範圍內分配教學理工作份量與時數。
- 批閱教學助理學期工作報告。
- 期末填寫教學助理教師評鑑表。
- 獲補助教學助理之課程須使用本校數位教學平台進行課程。
七、經費補助:
經費來源由本校教學卓越計畫補助:
1.實驗型課程教學助理:2,500元/每月(共3個月)
2.全英語授課教學助理:2,500元/每月(共3個月)
3.大班課程教學助理:2,500元/每月(共3個月)
八、申請方法:
九、申請期限:
自105年9月8日(四)起至105年9月23日(五)下午5點止。
十、核定公告時間:
105年9月30日(五)中午12點。(將視審核情形彈性調整公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