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需配合系所實習課程辦理,請於參加甄選前告知系所,並與系所確認本實習是否符合系所實習課程與學分認列標準,若未符合系上標準,則無法認列實習課程學分,亦影響實習保險/合約保障,請同學務必留意。
【實習對象】限景觀系、建築系學生
【實習期間】115年分2梯次提供實習(第1梯次7/1~7/31、第2梯次8/1~8/31),第1梯次報到日為7/1(三),共計23工作天,第2梯次報到日為8/3(一),共計21工作天
【實習薪資】本項實習不提供薪資
【申請方式】由系所統一收件,並將紙本申請表送至實習中心,本中心將以公函方式傳遞至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校內截止收件時間】115年5月4日(一)中午12時
【聯絡資訊】東海大學實習中心 宋小姐 分機22526,email:shelly@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