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磨課師課程學分認定方式依照本中心114年5月29日所發布之「東海大學可認定學分之磨課師課程公告」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次公告更新磨課師課程學分認定業務承辦人資訊,說明如下:
(一) 原承辦人吳美誼小姐,服務期間至114年11月13日(四)下午5時止。
(二) 自114年11月14日(五)起,本案聯繫窗口由胡心蘋小姐代理,聯絡電話:04-2359-0121分機22505,電子信箱:sping5991@thu.edu.tw。
三、本學期學分認定申請收件至114年12月31日截止,提醒欲申請者,自114年11月14日起,請將相關申請資料(格式請參照原公告說明)改寄至代理聯繫窗口之電子信箱,以利完成後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