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東海大學遠距教學課程自我評鑑辦法」辦理。
二、自114年起,凡依據本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開設之遠距教學課程,均應辦理自我評鑑。遠距教學課程之授課教師須於開課當學期結束後二個月內提交「東海大學遠距教學課程自我評鑑報告書」(下簡稱評鑑報告書),併同佐證資料送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三、針對通過教育部數位學習認證審查之遠距課程,由相同授課教師於課程認證有效期限起始日起 2 年內重複開設,得免辦理自我評鑑;配合TAICA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開設之鏡像課程及衛星課程,免辦理自我評鑑。
四、114-1學期評鑑報告書提交作業說明:
(一)提交期限:115年3月12日前。
(二)提交方式:請授課教師於評鑑報告書親自簽名後,掃描評鑑報告書為PDF檔案,並將檔案附於電子郵件中寄至教學發展中心承辦人信箱。
(三)本案承辦人:教學發展中心胡心蘋小姐,電子信箱:sping5991@thu.edu.tw。
五、有關評鑑報告書空白檔案(東海大學遠距教學課程自我評鑑辦法_附表_1131112),請下載本公告下方第2個檔案,或至本校教務處網頁/教學發展中心/表單下載/教師相關表單處下載。如遇無法順利下載的情形,請點擊此處(雲端硬碟)下載表單。